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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徐州市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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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6-10-28 20:58
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下半年徐州市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的基准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31日后、1998年10月31日前出生)。
1.大专学历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限本市户籍或生源;
2.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不限户籍;
3.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不限户籍;
招聘岗位其他条件“包括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但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其他条件没有“包括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可以报考。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岗位简介表)。
(六)招聘岗位专业参考“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12月版,具体详见附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徐州党建网(www.xzdj.cn)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11月7日9:00-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1月7日9:00-14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6年11月7日9:00-15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吋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同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5年。】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在审核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时,(1)招聘岗位专业按“类”设置的,考生所学专业名称在“专业参考目录”相应类别中有记载的,认定为符合岗位专业条件;(2)招聘岗位专业不是按“类”设置而是设置到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介词除外),认定为符合岗位专业条件;(3)考生所学专业名称带有括号的,括号内或括号外符合上述(1)(2)的,认定为符合岗位专业条件。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时间为11月16日9:00-16:00)。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时间为12月10日14:00-16:00,办理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3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
5.打印笔试准考证:12月7日-9日,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相同,但题本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管理类”、“其他类”试卷内容一致)。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10日9:00-11:30。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徐州。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徐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报考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进行专业面试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报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材料。
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报考资格复审把关工作。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单位)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分别报市组织、人社部门。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专业面试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专业实践能力。其他岗位统一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进行专业面试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党建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工作中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查纠。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名咨询电话(区号0516)

市教育局

83722293

市民政局

83686518

市人社局组织人事处

85806206

市交通运输局

85909752

市农委

80801992

市文广新局

80801962

市外事办

83757943

市安监局

83739269

市水利局

80802025

市地震局

83842157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85605118

市人民检察院

85809206

团市委

83820219

市委党校

83863780

泉山区人社局

85806099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考务技术咨询电话:80800325
市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8373316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83732198
江苏省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2016下市区属事业招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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